公告公示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职资助政策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形成了涵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我校根据主管部门文件和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政策。

    一、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 :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取得方式 :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入学时填写登记表,注册学籍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免费资格。学校再结合实际情况,只收取超过免学费标准外的费用。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分春、秋两期发放,1000元/期)
    资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15%确定。
    取得方式 :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直接填写登记表,由学校将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可取得受助资格,同时上报同级资助管理部门。

    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由居住地乡级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学校按照确定的资助比例,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认真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批复。中职助学金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给学生,发放时间一般在学期末(秋季在12月中下旬、春季在5月中下旬)。 
                
                                   
荆州市创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