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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我校将承办第四届全省民间工艺技能大赛

为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民间工艺技能人才培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荆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四届全省民间工艺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四届民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荆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民间工艺技师学院承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漆艺分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驻荆州传统工艺工作站、湖北省工艺美术协会协办。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详见附件1),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赛事仲裁组、现场监督组、裁判评判组、技术专家组、技术保障组等赛事工作机构。

二、大赛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比赛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4日。比赛地点:湖北省民间工艺技师学院(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长艺东路3号)。

(二)竞赛项目设漆艺、草竹编、刺绣、木雕、根雕、泥塑、陶艺7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不设分组。同期举办湖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省赛)漆艺制作赛项比赛,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漆艺制作赛项湖北省选拔赛。

(三)竞赛标准根据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参照全国技能大赛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工作文件(另行下发)。

(四)参赛对象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我省境内从事相关行业1年以上的从业人员或在校学生(含我省行政区划内的户籍居民和目前正在我省居住、工作或学习且满1年的外省户籍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第四届民赛比赛。在第四届民赛漆艺赛项获奖的职工选手,入围第二届省赛漆艺制作赛项比赛。

(五)参赛方式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参赛,名额分配见《选手名额分配表》(附件2)。省直属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可单独组队参赛。

(六)报名方式各参赛代表队于4月15日前登录湖北省职业技能竞赛信息化系统(https://cis.hbskills.org.cn/)填报选手、推荐裁判、领队等人员信息。

三、奖励措施

(一)对获得第四届民赛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经省人社厅核准后,按规定颁发“湖北省技术能手”。对获得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相关奖励。对获得第4至8名的选手,由湖北省工艺美术协会颁发“湖北省工艺美术技术能手”。

(二)对获得第四届民赛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直接认定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获得4至8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直接认定为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的可晋升技师)。

(三)按赛项分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对前6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四)对漆艺制作赛项按照第二届省赛标准给予奖励。(五)对认真组织本地、本单位积极参赛的单位颁发 “优秀组织单位”。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各项参赛工作,高标准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本次大赛,并根据选手报名条件严格核实选手身份。

(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持续扩大赛事影响力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参赛选手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并承担,城市间交通费自理。各参赛代表队领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住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比赛期间的工作餐由组委会承担。专家、裁判的食宿和交通费由组委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