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特制定如下教学管理制度。

一、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       总则

1、教师要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2、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因材施教,按照“备、讲、批、辅、考”五个基本教学环节,组织所任课程教学,使学生学有所得。

4、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为人师表。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钻研业务,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二)       教师的教案规范

1、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要积极准备教学资料、用品、用具。

2、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要认真拟写学期授课计划,认真编写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

3、教案的基本格式包括:课题与课时分配,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法与教学过程(包括理论和实践教学过程),作业与小结,板书设计与教学体会等基本内容。

(三)教师的授课规范

A、          理论教学课

1、教师必须按时到指定班级上课,每次上课要提前5分钟,并负责课间休息时的学生管理。

2、在课堂教学中,要科学把握各个教学环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注意突出重点,分散难点,抓住疑点,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趣味性、实效性。

3、要教态自然、板书规范、用普通话讲课,语言表达要宏亮、清晰、准确,讲解表述要条理清楚、通俗易懂。

4、每次课要布置一定数量的作业(语言课一课一练,两周一篇作文),每章节要有课堂小结。

5、教师若因病、事不能按时上课,必须事前向教务处和学校领导请假,并配合教务处调配安排代课教师。

6、上课不开课,或35分钟内巡课查课时老师未按要求讲课,上自习课,直接按自习课标准记酬;提前下课五分钟内记自习课,五分钟以上按误课处理。

7、误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B、          实践教学课

1、实践教学课任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和专业特点,拟定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和编写备课教案。

2、实践教学课程一般随堂或集中周段进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经教务处和学校领导批准。

3、实践教学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教学目的、安全操作、爱护设备器材、遵守实习操作规程和制度的教育。

4、实践教学中,应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习实验设备,指导学生按课题操作步骤和要求进行动手操作,指导学生在技训表中认真填写测定的技术数据,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按时完成每一课题教学内容。

5、实践教学后,任课教师必须布置实习作业(报告),并进行认真批改;每一实践课单元复合作业要进行考核和成绩评定,评定的成绩要报班主任和教务处。

6、每次实习实验课后,任课教师必须组织学生清理现场,打扫台位和室内卫生,清查实习设备、器材是否丢失损坏,若发现有丢失和损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确定赔偿责任,并做好有关登记。

(四)           教师作业批改规范

1、教师要认真批改每位学生的作业,对作业中的错误要指出纠正,必要时要写出评语,严禁不布置作业、不批改作业、弄虚批改作业,对无故不交或不按时交作业的学生要督促补交。

2、作业成绩可按百分制评定,或按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级制评定,教师要对学生作业成绩进行讲评、讲解和错误纠正。

3、布置作业规定:理论教学课程每二节课应有一次作业,或三节连上课程一次作业,但作业量标准不变;实践教学课程每个课题应有一次书面实习作业(报告)。

(五)教师晚自习辅导规范

1、教师必须按照课表安排,按时跟班辅导,不准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教室。

2、辅导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内容组织辅导、答疑,并负责晚自习纪律管理。

3、若因故不能上晚自习辅导的教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和学校领导请假,并配合教务处调配安排代课教师。

(五)            考试命题、制卷、阅卷规范

A命题

1、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周历表和所任课程进度,于考前两周拟定试卷,考前一周打印、校审,然后交教务处审定印制。

2、期中、期末考试试卷按100分钟考试时间确定题量,少数科目(如语文及实践教学课程等)可增加20分钟。

3、命题范围应以各科教学大纲为依据,立足教材,命题的知识面要包括讲授的全部基本内容,同时要突出重点,题型要多样,题量要适当,难易要结合,形式由易到难,基础题占60%,中等水平题占30%,较难题占10%

4、同年级、同学科、同教材、同要求的课程,一般由教研组长或单学科负责人命题(必要时要封闭命题),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打印校审。

5、考试课程一般应组织期中考试,考试、考查课程均应组织期未考试,具体要求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制卷

1、试卷应按规范格式书写或打印、试卷眉头标准:××××—××××学年×学期×年级(课名)期中(末)考试试卷。

班级:                  姓名:               学号:             

项目

……

总分

得分

2.试卷各题所占分数应标明,并按答题要求留足空行。

3.打印的试卷应由命题人审校。

4.试卷印刷必须保质保量,并注意严格保密。

考试

1.期中、其未及重要考试原则上实行交叉监考。

2.监考教师必须在各科考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开考时应及时分发试卷。

3.监考教师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场规则,对严重违纪舞弊学生,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4.各任课教师应及时到教务处领回已考试卷,按阅卷要求组织阅卷工作。

阅卷

1.重要考试的阅卷原则上交叉进行。

2.阅卷评分要标准一致,评分要客观、公正、准确。

3.试卷评阅一般在考试后23天内完成。

4.试卷评阅后,要及时登记分,并及时抄送一份交班主任汇总,并报教务处存档。

5.学期综合成绩评定:(1)考试课科目,平时成绩占10%(由班主任评定),期中考试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50%2)考查课科目,平时成绩占10%(由班主任评定),期末考试成绩占90%;(3)实践教学课科目考核成绩,单列记为该科目的学期考试成绩。

6.每次考试教师阅批试卷,一般由各教研组负责统一保管(保存期五年以上),教务处将据需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