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说明书
就业服务中心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以“专业、优质、高效”的行动准则,对全校学生特别是毕业生的活动进行指导、提供服务,力求做到使毕业生能学以致用、人尽其才,顺利就业,充分就业,达到“能就业、就好业”的目标。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为:
1.贯彻落实学校就业政策,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具体工作;
2.制订年度就业工作计划,以及就业分流方案;
3.负责审核、整理、汇总全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及相关情况;
4.会同各专业、班级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毕业教育、举办就
业讲座、开展就业咨询服务工作;
5.组织职业素质课程体系的制定和实施,并对职业素质课程教师、
班主任进行相关课程的培训;
6.制定并组织实施就业评测体系,统计、分析并上报评测结果,为
就业分流、教学实施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建议。
7.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8.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来访,宣传、介绍我校办学水平和
毕业生就业政策;
9.积极、整理并及时向全校毕业生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10.举办各种类型(大型/中型)的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11.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发放、审核工作;
12.负责就业调查表的编制、发放、统计和总结工作;
13.按照主管领导的要求编制、上报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
14.组织、协调毕业生文明离校;指导、检查、督促、评比各专业、
班级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15.负责对接驻厂老师,协助做好学生实习期及试用期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处理回流学生的再就业工作,并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17.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总结;
18.积极开展就业工作调研活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
19.定期举办就业工作人员培训;
20.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