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创业学校党委例会制度

创业学校党委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党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师生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2、每两个月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
3、每季度开一次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开一次学生或教师座谈会,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接受监督;
4、每学期分析研究一次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并坚持完善党内联系人制度;
5、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按照上级党委的文件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6、党支部将积极创新,不断改进支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党内活动的质量,增强思想性原则性和有效性;
7、开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不得干与会议无关的私事,党办应做好组织活动考勤记录,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情况;
8、三次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党委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其评选优秀党员的资格,连续六月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党委负责向上级党委组织部汇报,并按党章规定从严处理。